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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骨折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2024-07-01 来源:易榕旅网

工伤认定与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受害人因工伤遭受人身损害时,赔偿义务人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如果导致伤残,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若受害人死亡,除前述费用外,还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合理费用。工伤认定和人身损害赔偿是确保受害人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的关键步骤。

法律分析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脊柱骨折因为前沿高度压缩程度可以评定不同的伤残等级,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因工伤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并根据伤残程度赔偿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对于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情况,赔偿义务人还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以上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解释得出的结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v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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