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职工应当在发生工伤后的一年内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从事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为两年。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工伤申请时限会被延长,如职工在伤病救治期间不能申请,或者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投保工伤保险等情况。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并有足够证据,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申请。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劳动者应当在发生工伤后的一年内向雇主申请工伤认定。从事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为两年。”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应当按照未经工伤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挂靠方式接受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因工作关系发生的伤残、死亡,职工或者遗属应当在认定工伤之日起两年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