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民事(这里包括经济、海事案件)和行政诉讼当中,诉讼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为参与民事诉讼需要交纳和承担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在不区分收费主体的情况下可以分为诉讼费、申请执行费和律师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