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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标准规范编制管理规定正式稿

2024-07-16 来源:易榕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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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建筑标准规范编制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QSC-31-2002

修改码:

批准人:   0/A

建筑标准规范编制管理规定

根据建设部(90)建标字第408号文的通知,依据附录三中关于标准设划、审查、报批程序的暂行规定拟定我所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准备阶段-主编单位提出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申请表,经归口单位审核后报建设部标准主管部门,批准立项下达计划后,正式签订合同,一式五份。合同签定后,主编单位应及时召开第一次会议,成立编制组,拟定编制大纲,落实分工和进度计划。会议请主管部门和归口单位参加。

二、征求意见阶段-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征求意见稿和条文说明,并报归口单位和主管部门,取得同意后以主编单位名义用书面形式向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也可开征求意见会。意见反馈后汇总成表,并提出采纳或不采纳的处理意见。

三、送审稿阶段-编制组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和条文说明,并向归口单位提交送审报告和具体审查方案。送审报告的内容包括:标准任务的来源,编制过程中主要工作,重点内容确定依据及其成熟程度,与国外相关标准水平的对比,标准中尚存在的问题和以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审查方案内容包括:审查会的地点、时间、建议参加人员的名单。审查会由归口单位主持,会务由主编单位经办。

四、报批稿阶段-编制组根据审查会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并向归口单位提交报批报告和有关文件。报批报告的内容:任务来源,工作概况,标准主要内容,审查意见处理说明,技术水平,作用和效益等。报批文件如下:

标准报批稿               3     报批报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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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标准规范编制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QSC-3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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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0/A

标准报批稿条文说明       3     数据入库单              1

审查会议纪要             2     调查报告、专题报告      2

审查意见汇总表           2     采用国外先进标准报告    2

审查人员签名名单         2     技术标准报批签署表      1

经归口单位审核,填写技术标准报批稿审核表,向建筑部标准主管部门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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