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要办多久
受理期限:3个工作日
二、南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设定依据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本人和配偶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职工与配偶在本市均无自住住房,合法租赁普通住房(含廉租房或公租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因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四)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南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办理流程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城市居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