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税务行政处罚是纳税人违反税务行政管理秩序而依法应当承担的税务行政法律责任,纳税人对税务行政处罚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是必须在收到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3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纳税人放弃自己的听证的权利,等于剥夺了为自己申辩的机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