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方式、股票对价方式、杠杆收购方式、卖方融资方式。现金支付方式:用现金支付并购价款。股票对价方式:即企业集团通过增发新股换取目标公司的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