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与另一个公司合并时,可以采用四种支付方式:以现金购买被合并公司股票;以股票换取被合并公司股票;以股票加现金换取被合并公司股票;以信用债券换取被合并公司股票。由于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的价款方式不同,从而导致不同的所得税处理方式,其涉及被合并企业是否就转让所得缴税、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的股利折现、接受资产增值部分的折旧等问题,这些都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1.当一个公司合并另一个公司,是以这个公司有表决权的股票按一定比率换取被合并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时,只要被合并公司的股东未收到合并公司的现金,就是免税合并。在这种情况下,股票转换不视为资产转让,被合并公司的股东收到合并公司股票时可以免税,因为他没有实现资本利得,而这一合并的资本利得或所得可以一直延期到股东出售其股票时才成为应税。因此,支付股票对被合并公司的股东而言,可以得到推迟纳税和减轻税负的优惠。对合并公司而言,这种合并方式在不纳资本利得税或所得税情况下,可以实现资产的流动和转移,企业所有者可以实现追加投资和资产多样化的目的。2.采用以现金或无表决权的证券(如信用债券)购买被合并公司股票的形式,是应税分开。被合并公司股东收到合并公司的现金和债券被视为转让其股票的收入,并由此会产生资本利得,被合并公司的股东要就其资本利得缴纳资本利得税或所得税。3.以股票加现金换取合并公司股票的方式,是部分应税合并。被合并公司股东换取合并公司的股票被视为免税交易,而收到合并公司的现金则被视为处置其部分股票的收入,要计算其部分处置利得,并就利得缴纳资本利得税或所得税。4.采用以可转换债券换取被合并公司股票的形式,在税收上也有其好处。合并公司可以不将被合并公司的股票直接转换为新的股票,而是先将它们转换为可转换债券,经过一段时间后再将它们转化为普通股票。这样可以得到两点税收好处:一是公司支付的债券利息可以从应税所得的扣除项目少缴纳公司所得税;二是公司可以保留这些债券的资本利得直到这些债券转化为普通股票为止。由于延期缴纳税款,公司可以间接节税。由于合并支付方式的不同,从而影响到折旧计提基础的差异。例如,合并公司以其债券或现金支付,则合并中所取得的资产将按其支付价格作为计提折旧的基础。但是,如果合并公司以其股票支付,则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将按该资产原来的折旧基础计提折旧。例如,A企业购买B企业,其出价为90万元,而A企业资产作为折旧基础的账面价值为60万元。如果A企业用现金或债券支付,则A企业将按其购买成本90万元计提折旧;如果A企业用其股票支付,则A企业将按B企业原先的折旧基础60万元计提折旧。而折旧额越大,应税所得就越小,企业可以少纳所得税,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折旧抵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