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自2001年成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市以来,阜新经济转型已经走过了20年的历程。20年来,阜新发生了巨大变化,转型取得了显著成就。经济实力实现大幅跃升,地区生产总值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增长7.1倍、9.6倍,由低速徘徊向稳步发展转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由一煤独大、产业单一向多元支撑、集群发展转变;城市功能日趋完善,由工矿型城市向复合型城市转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由生态脆弱、污染严重向绿水青山、宜居宜业转变;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台阶,由偏重物质消费的基本小康向需求多样的全面小康转变。历经20年艰难探索、不懈奋斗,转型初期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开启新征程打下了坚实基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