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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搬迁政策

2024-07-11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组建阜平县康平易地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政府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后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根据村民意愿,采用统一建设并按人口分配住房(住房安置)和自行安置(货币安置)两种方式对安置对象进行妥善安置。1、安置对象:村民搬迁整合项目区范围内拥有本村户籍,合法宅基地,自愿选择统规统建安置小区的村民2、安置住房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按人均25平米的面积标准提供住房。五保户和鳏寡孤独人口主要通过互助养老幸福院方式提供住房。安置住房进行简易装修(附:安置住房简易装修项目基本标准),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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