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职责如下:
1、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确保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
2、对城市管理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涵盖城市绿化、卫生、停车、环保、供水等管理领域,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罚款及暂扣违规物品;
4、源自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探索,成立需省级政府批准,行使相对集中原行政处罚权。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组织结构:
1、领导班子:负责整个大队的领导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决策;
2、执法一队:通常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执法工作,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
3、执法二队:可能负责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工地执法等专项工作;
4、执法三队:可能专门负责广告牌匾、户外广告等内容的执法;
5、法制科:负责执法过程中的法律咨询、案件审查和法律指导;
6、案件审理科:专门负责对执法案件进行审理,确保执法的公正性;
7、监察室:对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执法的规范性;
8、后勤服务科:负责大队内部的后勤保障和行政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一个经省级政府批准成立的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城市管理的法规执行,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涉及城市绿化、卫生、停车、环保、供水等多个管理领域,并通过教育、罚款及暂扣违规物品等手段,确保城市规划和运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得到遵守和落实,体现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探索成果。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
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综合执法局的职责是什么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