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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4-07-11 来源:易榕旅网

一、阜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安徽阜阳市的房屋被拆迁,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并非所有的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差价补偿。

如果当事人选择以房换房的,需要补差价,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不需要补差价。具体的差价部分要看实际的约定。

一般集体土地的房子,货币补偿最低建筑成本价,还会置换宅基地或者地价补偿;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按面积拆一还一。城中村的,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国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拆一还一,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

二、拆迁房子和补偿金只能二选一吗?

1、拆迁房子和补偿金只能二选一

(1)选择现金补偿

一般而言,

现金补偿是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进行的专业评估。通常,以重置价,平均房屋交易价和市场评估价三种方法作为评估依据,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现金补偿。

(2)选择产权置换

实际上,所谓的产权交换,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说的送房”

。根据不同的评估方法,有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和区域标准产权置换两种类型:即房屋的价值和面积被用作评估和置换的基础,以及房屋的拆迁。安置也分为两种:搬迁安置和异地安置。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临时安置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三、拆迁协议签署后引发生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1、拆迁协议签署后引发剂纠纷的原因包括一方不履行约定等。

常见不履行约定的情形包括,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而引发的纠纷。

2、以下情形出现后,也有可能会引发纠纷:

(1)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纠纷。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引发的纠纷。

(2)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而引发的纠纷。

(3)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4)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履行纠纷。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而引发的纠纷。

对于征收方来说,在征收阜阳市的房屋之前,就需要制定阜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且在制定该标准的时候,不得违反安徽省拆迁补偿政策的规定。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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