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被释放的,并不表示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但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的,在将犯罪嫌疑人释放的同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根据最后的侦查情况牢决定是否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或撤销刑事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