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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2024-07-16 来源:易榕旅网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找到工作,或者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其他相关福利,且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会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资金来源于失业保险基金。

法律分析

2020年3月到12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已经满了,但是还是没有找到工作的的失业人员以及缴纳了失业保险金但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法律客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三、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拓展延伸

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流程

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失业证明、就业登记证明等。其次,填写申请表格,并将所需材料一并提交给当地劳动就业部门或社会保障部门。接下来,等待审核,通常会有一定的审查期限。一旦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将被通知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具体金额和领取方式。最后,按照规定的程序领取失业补助金,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银行账户信息。请注意,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具体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失业人员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即使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满,仍可申领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金额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申请流程包括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给当地劳动就业部门或社会保障部门等步骤。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三十一条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国家鼓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 待遇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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