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饭店改造工程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号:( )字( )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重庆兄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大厦8楼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400020
人民币开户行: 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304050863
甲 方:重庆兄弟实业 乙 方:×××××××
(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重庆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
3、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执行重庆市2000年安装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按一类工程三级企业级别取费,安装费扣除主材、设备及相关规定费用后下浮 20% 按实结算。
2、工程施工中涉及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甲方提出的现场变更,其工程量的增减计费按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工程设备及材料原则上由甲方供应,也可由甲方监价乙方供应。
每月25日,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经甲方认可后,工程进度款于次月5日按审定进度的 80 %支付给乙方;待工程调试完成以后,申请验收之前,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85 %;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总款的 98 %;留2%作质保金,维保期满后七日内付清尾款。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的全面监督管理。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停工、返工及经济有关事宜。
1.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协调监理与承包方关系,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管理与经济有关的各项事宜。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2.1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
2.2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并确保在合同承包范围内验收合格。
2、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由甲方主持,设计、监理、各相关施工单位参加,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3、在工程未办理交验手续之前,工程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如未经办理验交手续予以使用,视同工程合格交验。
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做到工完场清。
2、在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由甲方自行负责。
1、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施工场地,指定水、电搭接点(乙方安表计量)。
2、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四套,并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3、协调乙方同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4、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工程施工变更或更改方案,签署工程施工变更通知书。
1、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贯彻执行,保证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完成,保证安全生产。
3、保护好建筑物周边设施和按文明施工规定搞好施工保护,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5、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二套,为甲方免费培训2-3名操作人员。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第十二条 违约:
1、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遇违约,按合同价5% 赔偿违约金。
2、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保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十三条 工程维修:
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自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免费维修及保养。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工程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并按重庆市建委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结清财务手续后,合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