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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居住是否需要支付全部物业费?

2024-07-15 来源:易榕旅网

买房后不住也需要交物业管理费。根据房产法规和民法典,长期不住的房屋或未出售的空置房都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是为了提供公共性服务,如保洁、保安、绿化、设施维护等,不因个别人不居住而减少管理成本。根据法律规定,业主有义务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并采取法律手段追缴费用。

法律分析

买房后不住是否需要交物业管理费?根据房产法规,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开发商未出售的空置房,都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理由如下: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即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日常管理等,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产权人长期不住或开发商未出售的空置房都应交纳物业管理费。这是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公共性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保安、绿化、设施维护和小区管理等。即使有人不住在该房屋,管理成本也不会减少。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买房后不住的产权人仍需交纳物业管理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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