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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给缴纳保险,劳动者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2024-07-15 来源:易榕旅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前述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认为没有必要再要求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呢?

竞业限制是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竞业限制的单方解除,是用人单位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作出的放弃限制劳动者就业自由的行为,对劳动者也不会造成实质损害,因此应当允许,只是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应当考虑规定一定的通知期限,以给予劳动者解除就业限制后重新安排就业的机会。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竞业限制协议,该通知送达劳动者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在竞业限制期限到来之前以及期限开始之后,用人单位均可以行使该解除权。竞业限制协议因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后,劳动者自协议解除之日起,不再负担协议约定的就业上的限制义务,而用人单位也可以免除依约定或依法律规定按月支付劳动者相应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义务,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同时向劳动者支付提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额外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后,劳动者基于对协议的遵从与信赖,限制自身的就业自由,在用人单位单方宣告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基于之前的信赖,将蒙受一定的损失。所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提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故意传播病毒的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故意传播病毒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故意传播病毒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四项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能否以劳动者隐瞒婚育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看劳动者的婚姻状况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通常情况下是不应解除的,因为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就劳动者是否生育而作出就业歧视行为。对于没有告知义务的隐瞒,不成立隐瞒事实真相,也不属于欺诈。通常情况隐瞒生育状况不构成欺诈,故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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