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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起诉的必要条件

2024-07-14 来源:易榕旅网

第一,民事起诉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就是说,原告必须是合法权益直接收到侵害的受害人,而不是他的亲戚、朋友或其他人。

第二,民事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如果没有侵犯民事权益的明确的被告,人民法院无法找人追究责任、无法办案、无法审理、无法判决责任给谁承担。

第三,民事起诉必须有具体的可以依法执行的诉讼请求,并且必须有据以起诉的事实、理由。如果没有这三项内容,人民法院将无法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无法作出合法、具体、可以执行的判决。

第四,民事起诉必须是案件属于该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所起诉的案件不属于该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么不可能立案,要么立了案也会被依法驳回。

第五,民事起诉必须不是重复起诉。对于重复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会重复受理、重复审判。就算错误重复立案,在诉讼程序中,也会被依法驳回。

第六,民事起诉必须要有基本证据。如果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没有任何的证据,只是原告人的一派空话,人民法院也不可能受理。

一、妨碍民事诉讼的特点

第一,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排除妨害,保证民事诉讼顺利进行。

第二,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既包括审判阶段也包括执行阶段。

第三,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比较广泛,既包括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妨害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外的人例如旁听群众。只要他实施了妨害诉讼秩序行为,阻碍了诉讼的正常进行,法律都要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第四,在适用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在适用时,依照行为人妨害民事诉讼的程度轻重不同,既可单独适用某一种强制措施,也可以将几种强制措施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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