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 刑事诉讼法 》 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 委托律师 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 法院 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以上就是网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 律师咨询 。
《律师参加 刑事诉讼 办案规范》第三十四条,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 罪名 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如果认为被 羁押 的犯罪嫌疑人符合 取保候审 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