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