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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该如何判刑

2024-07-08 来源:易榕旅网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97条,犯罪者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不同,前者是乱作为,后者是不作为。对于职务类犯罪,可向监察委控告解决。立案标准包括造成伤亡、重大经济损失、公司破产、损害国家声誉等情形,以及徇私舞弊具备上述情形之一。

法律分析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相对于玩忽职守,前者是乱作为,后者是不作为,主要是针对公务员的,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涉嫌该罪,比如徇私枉法等,又有其他对应的罪名来进行处理。对于职务类犯罪,可以向监察委控告解决。

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为:(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六)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拓展延伸

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及司法实践

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及司法实践是指在处理滥用职权罪案件时,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对犯罪行为进行量刑的规范和具体操作。根据我国刑法,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重大损失的行为。在刑事审判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量刑决定。一般来说,滥用职权罪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具体刑期和罚金数额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而有所不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参考相关判例和司法解释,确保量刑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法院也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进行量刑适当减轻或从轻处罚。总体而言,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及司法实践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结语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法律决定处理事项、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导致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97条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刑罚可达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不同,前者是乱作为,后者是不作为,主要针对公务员。对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行为,可涉嫌徇私枉法等罪名进行处理。立案标准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企业倒闭、损害国家声誉以及其他导致重大损失的情形。对于职务类犯罪,可向监察委控告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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