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关在拘留所,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之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