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法律依据】: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聘用工作管理
第三条 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办公室(人事科)。
第四条 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