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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适用对象具体包括哪些

2024-07-05 来源:易榕旅网

拘役适用对象具体包括: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一、拘役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一、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二、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三、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二、拘押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方法。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决;拘留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4.法律依据不同。拘役的依据是《刑法》;刑事拘留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

三、拘役缓刑的执行是什么意思

判拘役缓刑的意思就是虽然对犯罪分子判处了拘役刑,但不再对其进行羁押,而是宣告适用缓刑,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相应的规定或发现漏罪的,那么考验期满后,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拘役的适用对象: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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