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因为从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视同与亲生子女的关系,而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随之解除。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民法典如何规定
民法典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养父母、亲生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但是收养关系成立之后亲生父母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有继承权吗
一般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养女有赡养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成立的,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那么就代表着养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也要承担赡养义务。
三、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解除收养关系后不需要继续承担抚养费。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所以养父母无需再对养子女支付抚养费,养子女的抚养费应有其亲生父母支付,但是养父母愿意继续支付的,法律也不会加以阻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