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是需要由人民法院决定收监的,执行需要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作出收监执行。收监一般是由监狱通知的,法院送达判决书。在罪犯被移送到监狱收监执行刑罚之后,其监狱会在收件之日起五日内向其罪犯的家属发出已经收监的通知书,会告知其家属被收监的罪犯所在监狱的具体地址,便于其前来探望罪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