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世公证处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逝者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书是证明逝者身份和死亡时间的重要证件,需要提供原件进行核实,同时提供一份复印件;
2、逝者的身份证明。可以提供逝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件作为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逝者的遗嘱。如果逝者遗留有遗嘱,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人身份证明。需要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继承人之间的继承协议书(如有)。如果继承人之间存在继承纠纷,需要提供继承协议书,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逝者的财产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公证处公证过世的流程如下:
1、联系公证处:与当地的公证处联系,了解公证过世的相关流程和要求;
2、准备材料:提供过世人的死亡证明、遗嘱、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公证: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缴纳公证费用;
4、公证人员审查材料:公证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则会进行公证;
5、公证完成:公证完成后,公证处会在公证书上盖章,并将公证书交给申请人;
6、公证书的使用:公证书可以用于处理过世人的遗产、房屋、银行账户等相关事宜。
综上所述,在公证过世时,需提供过世人的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有遗嘱等相关文件,也需要提供。公证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将无法进行公证。公证完成后会发放公证书,公证书的使用范围有限,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