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广东省内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地的政策确定,例如参保人如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了转诊或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深圳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与在深圳报销比例一致。都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