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开工作证明的几种情况:1、申请签证使用;2、申请信用卡、贷款使用;3、就业考试使用;4、职称评定;5、申请交通补贴。工作证明需包含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门、所属岗位、工作年限、获得技能以及单位名称。工作证明注意事项:1、开工作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2、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工作证明复印件是无效的;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 发卡银行的权利:(一)发卡银行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索取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及确定信用卡持卡人的透支额度。(二)发卡银行对持卡人透支有追偿权。对持卡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透支款项的,发卡银行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三)发卡银行对不遵守其章程规定的持卡人,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银行卡。(四)发卡银行对储值卡和IC卡内的电子钱包可不予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