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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签订的合同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吗?

2024-07-08 来源:易榕旅网

电子邮件签订的合同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可以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法律分析

电子邮件签订的合同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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