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二、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 号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 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三、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月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剩余租金 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四、房屋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五、转让后房屋现有的装修、装饰及设施、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具体详见后附清单,乙方在接收该房屋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六、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由丙方代表开具收据;原甲方所交房屋租赁押金由丙方退还给甲方。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七、本协议签订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
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由于该房屋产权属集中信用联社单位所有,由乙方负责联系房东代表,并保证其拥有全权代表集中信用联社处理该房屋出租等相关事宜的权利。
如因丙方身份问题,在转让后给乙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双倍的转让金和房屋租赁押金,即 元整。
甲方保证该房屋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
2、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九、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房屋,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