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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厨柜销售合同

2024-06-26 来源:易榕旅网

板厨柜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供货时间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几项执行:

1、 按国家标准执行;

2、 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 无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 无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乙双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第四条 每一台箱装箱房赠送一台一匹分体空调。

第五条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 甲方未按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各工作日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 按甲方图纸生产;

第六条 货款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预付款______ 圆整 (RMB 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旅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其它: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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