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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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特就甲方向乙方订做广告牌事项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为木吊牌、科室牌、制度牌等
第二条质量标准:乙方保证质量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只要不是人为破坏,终身保修。
第三条数量与价格:示范村木吊牌、科室牌、制度牌、刮墙等总价款
第四条交货地点:由乙方送货到甲方,并负责安装完毕。
第五条交货时间:2年月 日前安装完毕即交货。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付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标准进行制作或安装,双方
交接清楚,付清约定的款项,如任何一方违约,应按总价款的10%支付给对方违
约金。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当地法院裁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时间为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之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