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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石运输服务协议

2024-06-26 来源:易榕旅网

矿石运输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运输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按发包方需要提供200辆(前四后八,车身不超过8米)运输车辆,承包输,运距:公量(误差三公里内,超过里程按实计算)。

回程是运输,运距公里。

2、乙方矿吨公里按含税价零点肆柒元人民币(0.47元/吨?),回程煤、石碴(两天运一次)吨公里含税价零点肆贰元人民币(0.42元/吨?);(没有调遣费,只运输,不含装车)。

放空车45公里。

3、甲方负责与发包方协调乙方运输中的工作,解决运输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包括路政上所有超载罚款。

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4、付款方式:第一个月内每天按完成实际工程量结算一次,扣除甲方供油款(第一趟)以后自理,一次性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5、该运输工程合同为一订五年期限(20年1月底至20年1月底),如果矿料供应不上甲方给每辆车补助500元/天(除不可抗力外)。

如实施过程中,国家调整国民经济,经济成本上升,在发包方同意调整的情况下,可以协调提升吨公里的运价。

6、为了保证运输车辆在五年运输期内正常运输不脱节,不无故替换,乙方应交保证金每辆5000元,进场开始在运输中扣交,在一个月内交齐。

以上合同协议双方一致认可,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方违约按民法典的违约条款处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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