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受托人):
乙方(委托人):
为营员之(法定监护人其他亲属)联系方式:
营员:
为了方便乙方合理安排时间,满足营员的学业需求和成长、发展需求,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就营员__________前往极地营拓展中心在营地食宿及参加军事训练、拓展活动等方面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__________(营员姓名)送至甲方营地,期间乙方及营员都愿意遵守甲方营地的各项规章规定,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为营员进行本活动计划中主要课程安排中的训练内容:
2、甲方应高度重视营员的安全问题,将采取预防措施和对营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3、甲方保证提供的食宿条件如下:
用餐:正餐六菜一汤(三荤三素);每天一次水果;
早餐:牛奶、豆浆、杂粮粥、素菜、鸡蛋、馒头、花卷、油饼;夜宵:牛奶、点心;
住宿:三人间标准间、空调、独立卫生间;住宿环境每天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4、甲方应制定规章规定并要求营员严格遵守,如营员在接受甲方教育后仍有违反相关规章规定的行为,则甲方不对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包括财产及人身)负责。
严重违反规章规定,甚至导致甲方或其他营员遭受损害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5、甲方应为营员统一办理营地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人或家长职责,对营员进行亲情及理论道德观教育,教育营员遵守托辅期间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脱离甲方照看,并在不必到场的情况下尽量配合甲方对营员进行各种良好习惯的培养和教育,与甲方共同承担教育营员的责任。
因下列原因或者营员擅自脱离监护、违反甲方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甲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①出于自然灾害(如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战争、政府政令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
②来自营地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或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③营员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甲方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④营员自杀、自伤的;
⑤其它意外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2、乙方有责任认真填写本协议附带的《健康承诺书》《营员入营物品清单》《营员信息表》,乙方提供营员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乙方必须提供营员合法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合法监护人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甲方,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在办理入托手续时按约定交纳所有费用。
如乙方发生单方重大违约情形,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将不退还任何费用。
甲方(受托人):
乙方(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