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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具买卖契约

2024-06-26 来源:易榕旅网

北京市家具买卖契约

买方:

卖方:

第一条家具基本情况(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第二条明书中明示的执行标准,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买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价款2%(不得超过20%)¥元的定金,余款¥元应在家具交送到交货地点时付清。

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_____元的预付款,余款_____元应在时付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买方自提□卖方送货;交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货地点:。

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家具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三包: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卖方或主办单位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家具价款□03%

□%的违约金,但因对方原因导致的迟延除外;迟延超过15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

(二)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第七条在展销会或市场内签订的合同,卖方应先交主办单位签章后再交买方保存。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住所:住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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