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马(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购买寿山石事宜,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1,规格:,数量:1件,金额:21件,金额:货款总金额:大写金额:柒拾伍万伍仟元,小写金额:¥ 元
第二条:交货地点:由买方指定卖方送货。
第三条:交货时间: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条:验货方式:买方现场验货,货品完好验收。
第五条:结算方式:货款转入卖方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分行广达支行,帐号:
第六条:双方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甲方不能按时交货的须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价值款的10%的违约金。
若货物符合上述第一条要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须另支付货物价值款1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买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