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推行“安全第一、事故为零”的安全管理目标,为明确公司对协力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技术与评价,为协力供应商合同的安全协议及日常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体系相关部门的协力供应商(包括生产协力、检修协力、单项协力、零星协力、备件修复、备件本土化、建设技改、技术引进、送货、产品出厂提运、售后服务、后勤服务、物资回收、科研、测绘、设计、勘察、检测等协力单位及人员)。
2 管理职责分工 2.1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力进厂人员的审核,各种出入证的归口管理,同时负责生产作业协力、生产辅助协力、岗位协力工业务的协力单位资质审查、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拟定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2.2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设备维修(含常规检修、单项检修、维修工程、备件修复、备件本土化等)协力单位的资质审查、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安全检查与考评等综合管理,拟定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2.3集团技改部负责技改项目协力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安全检查与考评等综合管理,拟定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2.4办公室负责生活后勤业务的协力单位资质审查、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安全检查与考评等综合管理,拟定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2.5党群工作部委托集团公司武装保卫部负责厂区的消防、保卫(治安) 管理与考评、厂区道路交通执法和车辆出入证以及车辆检修协力单位资质审查、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安全检查与考评等综合管理,拟定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2.6运营管理部及公司其他管理部门负责(售后服务、物资回收、科研、测绘、设计、勘测、检测等)协力单位资质审定、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安全检查与考评等综合管理,拟定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2.7安全环保部
2.7.1 制定本程序,监督各单位执行本程序并纳入评价。
负责监督各协力队伍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协力作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2.7.2 负责组织审核协力作业单位的安全资质,包括特种作业单位和人员的安全资质;
根据综合审核意见,签发《邯宝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见《协力供应商安全管理办法》HB12022)。
2.7.3 监督、指导各项目单位开展协力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和协力作业单位发生重伤以上(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2.7.4 负责汇总各归口管理部门对协力作业单位的检查与考核结论,提出协力作业单位考核的建议和意见。
2.7.5 负责组织各协力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事故案例分析、业绩评估与阶段性总结。
2.8项目单位(生产厂、部、中心)
2.8.1 是协力业务具体实施单位,按照合同和安全协议的内容实施管理责任。
2.8.2 负责核对协力单位所持《邯宝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备案,对协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联络和现场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负责协力队伍具体的现场安全检查、管理与考评。
2.8.3 督促、指导协力单位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提高协力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安全技能。
要求协力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了解、熟悉、掌握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检查。
3. 管理业务流程见 一
4 协力安全管理要求
4.1安全环保部审查协力队伍安全资质。
4.1.1项目单位(生产厂、部、中心)提出项目需求和用人要求。
4.1.2各合同签约部门、工程项目资质管理部门选择合同意向外来单位,并对合同意向单位安全资质等内容进行逐项预审。
预审合格后,填写《邯宝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单》(见《协力供应商安全管理办法》HB12022中表HB12022-01A,下同)。
4.1.3安全资质审查的主要内容 4.
1.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4.1.3.2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必须持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原件。
4.1.3.3 建筑企业持国家或省、市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1.3.4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质证书原件;
4.1.3.5 企业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4.1.3.6 企业为员工依法交纳工伤保险或综合保险的证明;
4.1.3.7 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资质证书原件。
4.1.3.8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
4.1.3.9 进入公司作业的人员名单,作业人员符合集团公司用人规定,技术(含技师)、管理人员征得合同单位同意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
5 协力单位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合同发包部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协力项目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协议》(见《协力供应商安全管理办法》HB12022)。
6 安全教育
6.1协力单位在进入现场作业前,须持厂区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合同、安全协议、本次项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名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表格编号:HB12022-01A)及证件到厂(部、中心)安全部门接受审核、登记,二级厂(部、中心)或作业区向协力单位提出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进行安全、环保、保卫、交通教育,并填写安全教育确认表(表格编号:HB12022-02A);
作业前必须做好危险预知,填写《危险预知卡》(表格编号:HB12022-03A)。
6.2作业区项目负责人凭安全联络通知单对协力项目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及现场环境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表格编号:HB12022-04A)。
6.3售后服务、产品出厂提运、测绘、科研、设计、培训、参观等的外来单位等不参与生产、检修、技改作业的协力单位,由归口管理部门或二级单位责任人和安环部签署意见代替许可证,其余按
6.1、
6.2规定执行。
6.4土建、通信、计算机、测绘、检测、设备诊断、备件现场修复等协力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常规检修合同项目按
6.3规定执行,单项检修合同按
6.1、
6.2规定执行。
6.5非常规检修项目每次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协力单位施工负责人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常规检修项目,项目单位根据不同项目逐项对检修单位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当所在项目涉及的工艺、设备、操作环境等发生变化时,项目单位必须重新对检修方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6.6生产作业协力、岗位协力协力、生产辅助协力日常安全学习与公司同步,新进厂、跨厂转岗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跨车间转岗人员必须进行车间、班组(作业区)安全教育,在车间内转岗人员必须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7 考核
7.1协力单位安全、环保、厂容、消防、保卫、道路、交通等方面的考核评价按《协力供应商安全管理办法》(HB12022)执行。
7.2协力安全事故处理按《工伤事故管理办法》和《邯宝公司安全事故考核细则》执行。
7.3协力作业项目结束,必须经安全环保部综合考评、签章后,方可办理协力作业项目费用的结算事宜。
流程见《协力供应商安全管理办法》(HB12022)。
8奖励
3.4.1 各用工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协力生产安全评价标准和评分依据(表格编号:HB12022-05A)对协力单位进行生产安全评价。
3.4.2 对于各生产协力单位安全管理业绩突出的现场管理者和职工以及各级安全、消防、保卫管理责任者,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拟稿:孟令书 日期:2022年2月26日 审核:琚锦琨 日期:2022年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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