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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孕妇产检工作方案

2024-06-26 来源:易榕旅网

城市低保孕妇产检工作方案

___年对全区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实行产前筛查、诊断。为确保这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二、项目目标

(一)___年为全区3000名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产前筛查、诊断,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二)提高全区孕妇出生缺陷干预知识的知晓率。

(三)提高产前筛查诊断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筛查对象

全区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

四、检查内容

(一)产前筛查。

以血清生化三联筛查评估15-20周孕妇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及神经管缺陷的风险值,同时对18-24周孕妇进行产前超声筛查。

(二)产前诊断

1.对血清筛查高风险的孕妇转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介入性产前诊断,对神经管缺陷高风险及产前超声筛查异常的孕妇进行彩色超声诊断确诊,根据诊断结果予医学指导,随诊至分娩。

2.孕妇有下列情况的进行产前诊断:羊水过多或过少的、胎儿发育异常或者有畸形可能的、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有遗传病家族史或分娩过某种遗传病患儿的、曾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儿的、年龄超过35周岁的、其他医学上认为需要产前诊断的。

五、工作职责

(一)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区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及莲花医院莲河总院在实施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中应宣传动员农村户籍和城市低保孕妇自愿接受筛查,告知孕妇持联系单,身份证或户口簿(城市低保孕妇还应持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同民医院采集血样和超声初筛(最好是空腹采血)。各镇卫生院妇产科应协助跟踪转诊过程中失访的当地户籍孕妇。

(二)同民医院职责

1.负责血样采集。同民医院为我区采血点,负责本院门诊及区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莲花医院莲河总院介绍来的孕妇的血样采集,集中血样标本定期送市妇幼保健院检测。

2.负责彩色超声初筛。

3.开具全区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介绍信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诊断。

4.负责指定专人随访跟踪项目服务至分娩。

(1)通知血清筛查高风险、超声初筛异常的孕妇到市妇幼保健院接受诊断(其中神经管缺陷高风险孕妇应先行超声筛查发现异常或可疑异常后再行转诊);

(2)将转诊名单报市妇幼保健院;

(3)对未及时转诊孕妇进行追访;

(4)血清筛查和超声初筛高风险孕妇以及直接做产前诊断孕妇随访跟踪率应达100%。

5.定期收集数据、上报项目报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产前筛查领导小组,制定产前筛查实施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分配任务的完成。

(二)做好宣传工作。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利用电视、宣传栏、标语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孕妇产前筛查有关知识宣传,提高全区孕妇孕期健康知识知晓率,让孕妇自觉接受筛查。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卫生局将定期对该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将产前筛查工作列入妇幼保健工作考评内容,对项目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七、项目费用

每名孕妇产前筛查、诊断费用430元,市区财政各承担50%。包括产前血清学筛查每例160元(采血20元,检测140元)、产前超声筛查每例150元;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分析每例1250元__7%(需诊断人数占筛查人数的比例),产前超声诊断每例415元__7%(需诊断人数占筛查人数的比例);随访每例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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