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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方案

2024-06-26 来源:易榕旅网

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方案

根据州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彭清华书记关于做好维权保障服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批示精神,从“防范、主动、全覆盖”着眼,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活动目标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工作,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做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拓宽申请渠道,提高法律援助首选率;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满意率。

三、活动时间

____年6月至12月。

四、工作措施

结合我局实际,为更好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我局公证业务现处于停办状态,故主要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县、乡(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及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助力复工复产

1.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2.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

3.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4.综合利用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短信推送、举办集中宣传活动、送法进工地等载体和方式,开展全覆盖、精准化的法律援助宣传,推送法律援助机构地址、电话、12348咨询热线等信息,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面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

5.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以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6.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7.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助力脱贫攻坚

8.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9.积极参与帮贫扶困。深入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特色、见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依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10.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充分利用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和公共法律服务农民工各大专项行动,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

11.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联合人社、住建等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三)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

12.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13.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14.逐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作用,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5.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提高法律援助标准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此活动中的作用,按照州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定期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创新方法,加大宣传。在传统现场宣讲、发放资料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通过县级各类法治微信公众号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亮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讲好法援故事。

(三)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协作机制,各股室、所、中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从宣传、调解、援助等多角度出发,保障法律服务质量。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民政、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发挥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坚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挺在前面,促进援诉对接、援调对接,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配合,努力实现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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