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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行政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2024-06-26 来源:易榕旅网

基层行政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以率先改进工作作风、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以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健全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进一步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发挥示范作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区所有法律赋予行政执法权的部门 年1月以来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促进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土地执法、环监执法、工商执法、质监执法、安监执法、城管执法、交通执法等领域行政执法机关,按照“主体合法、全程公开、公正文明、监督严格”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着力解决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市检查组检查验收。

1、执法主体和人员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有法不依、违法执法的问题;

2、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执法不公正的问题;

3、执法不公开、不透明等缺少监督制约的问题;

4、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执法不文明的问题;

5、乱收费、乱罚款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

6、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工作内容

(一)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坚持依法执法。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二)规范行政处罚基准,维护公正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总结推广自由裁量权电子化应用机制,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

(三)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推行阳光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和告知制度,依法依规公示和告知执法主体职权、裁量标准、执法结果等内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构建权责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阳光运行机制。

(四)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文明执法。统一规范执法文明用语、执法行为标准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和全程说理式执法,综合运用走访约见、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工作,明确行政指导适用范围、严格实施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

(五)明确行政执法目标,严禁乱收乱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业务经费、执法人员福利待遇挂钩。落实对基层行政执法财政保障。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现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机关的投诉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等,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15日至19日)。建立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以及区公安分局、人社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安监局、城管分局、交通运输局等9部门(以下简称区9部门)分管领导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同时联合“在线”政府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二)自查自纠(7月20日至31日)。各单位对照行动内容开展工作,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结合行业、系统实际,制定本行业、系统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排查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健全完善制度,积极创新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扎实抓好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自查主要内容是:各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建立和健全行政执法案件台账,是否严格执行执法依据公开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否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罚缴分离;是否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否有严格的限制和明确的规定,有何保障执法到位的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报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区9部门将《区行政执法基本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附表1)和《区行政执法效能情况自查表》(附表2)于7月31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三是区9部门各选定1个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点和1个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案例,于7月31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参加第三阶段的现场观摩和第四阶段的案例评析活动。四是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牵头组织法治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暗访。

(三)督查整改(8月1日至15日)。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全区进行综合检查考核,一是组织区9部门条线督查互查,督促问题整改。检查主要内容是: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执法工作;是否有越权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执法人员是否有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组织检查组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有关情况进行抽查。以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信访投诉案件和检查组认为需要专项检查的其他行政执法案件为重点进行抽查,对抽查到的重点案件执法主体、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全程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是集中组织对上报的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点进行现场观摩,并提出整改建议,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四是各执法部门上报行动总结,报告行政执法规范和整改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对检查中发现和检查组交办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时,分别填写《区行政执法案件随机抽查登记表》(附表3)、《区行政执法案件重点抽查登记表》(附表4)和《区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表5),以上工作材料注意保存,于8月15日前统一报至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迎接检查(8月16日至10月31日)。区9部门于8月20日前要做好迎接市检查组检查的软硬件建设和书面汇报材料准备,做好现场检查的各项迎检工作,区法制办负责督促检查,确保提前到位。区法制办负责组织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案例评析活动,并评出优秀案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择优组织参加全市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案例评析活动。

(五)完善提高(11月1日至20日)。各执法部门根据市检查组检查反馈情况,按照要求具体做好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完善和提高工作。

五、工作要求

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和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工作程序,保证全区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和收到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区各有关单位行政执法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深入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抓出新的成效。

(二)明确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安排。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选取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一批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专题调研。各联系点要带头排查整改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的新途径,不断创新规范行政执法思想理念和方式方法。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联系点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在全区、全市推广,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结合日常工作,提高行动成效。坚持正面教育引导,注重规范行为,着眼长效管理。要坚持监察、法制组织协调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结合、规范执法与改进作风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监督指导相结合、查处典型案件与推广典型经验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抓好基础性工作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执法成效内部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与执法科技创新相结合、运用成功经验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区9部门工作意见于7月19日前报区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9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送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表6),12月10日前报送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六、成果运用

(一)提供决策参考。定期向全区通报检查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各有关单位执法规范情况。

(二)完善规章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违法违规问题,与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防止违法违规问题的产生和蔓延。对有关单位敷衍塞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由区监察局发监察建议书责令纠正。

(三)查处违纪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违纪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对较为严重的违纪问题,由检查组和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处理,涉嫌严重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对行政执法中违法违纪,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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