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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的危害有哪些,如何防范金融犯罪?

2024-07-03 来源:易榕旅网

本文介绍了金融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从审判金融犯罪实践的角度出发,探讨了金融犯罪案件数量、犯罪总额以及对社会的影响。最后提出了防范金融犯罪的方法,包括深化金融改革、强化金融管理以及加强金融立法等方面。

法律分析

金融犯罪是指在金融活动中发生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诸如洗钱、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

从中国过去五年审判金融犯罪实践看,金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金融犯罪案件总体数量下降,但绝对数量大,发案率较高。2006年,全国各级法院审判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案件1607件,金融诈骗犯罪案件是1633件。

第二,犯罪总额很大。金融诈骗犯罪,包括信用证诈骗、票据诈骗、贷款诈骗、集资诈骗等案件,犯罪总额都很大,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去年全国法院判处金融犯罪案件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达43。52%。

第三,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而且往往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像非法集资、集资诈骗这些案件往往涉及的被害人都是上万的,而且被害人大部分都是下岗工人、普通老百姓,对老百姓的生活、生产造成很大的危害。

二、如何防范金融犯罪

(一)深化金融改革,规范金融秩序

我国目前的金融体制的改革尚处于瓶颈阶段,许多金融犯罪的滋生与金融体制的不完善直接有关。因此,要遏制和减少金融犯罪的发生,就必须不断加快改革的步伐,尽快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体制。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使中央银行真正起到对全国的各专业银行进行领导和指导作用;

2、加快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进程,消除转轨时间过长而衍生的种种弊端;

3、完善市场利率机制,在银行利率方面充分利用价值规律来调节。与此同时,应加大对金融秩序混乱的整治力度,为此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禁止乱集资,对社会闲散资金的管理应纳入法律化管理的渠道,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某些人利用集资进行诈骗活动;

(2)规范同业拆借市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事,对非法拆借行为触犯罪刑律的,要严惩不贷;

(3)严肃结算纪律,彻底消除多头户现象和跨行贷款现象,加强对银行现金的有效管理,严防资金的体外循环。

(二)强化金融管理,堵塞各种漏洞

我国当前各种金融犯罪的滋生与金融管理疏漏和有章不循有密切的关系。为此必须加强金融监督与管理工作。从金融系统内部来看,应加强支票、印鉴的管理,信贷管理,假币甄别的行业管理和信用卡业务的管理,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各种管理环节上存在的漏洞进行犯罪活动。从金融系统外部来看,应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管理制度,把好申请执照关、年检关和考查关,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种证照为掩护从事非法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对印章篆刻行业的日常管理,坚决取缔非法从事印章篆刻的黑店,防止社会上不法之徒利用各种虚假印章进行伪造活动,从而杜绝各种伪造型犯罪滋生的渠道。

(三)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要切实提高金融部门的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他们抵御和防范金融犯罪的能力,必须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来考察,当前在金融工作人员中应加强思想与宗旨教育,帮助他们正确地认识人生的价值,从而自觉地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地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此外,结合行业纪律和普法教育,还应加强法制与职业道德、制度和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从而更好地规范他们的行为,保证国家金融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防止金融犯罪的发生。同时,还应当抓好对他们的业务技能培训,通过不断地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得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从而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增加识骗防骗的能力,杜绝某些犯罪分子利用从业人员素质差而大肆实施金融犯罪活动的可能性。

(四)完善金融立法,增强执法力度

健全法制、严格执行是抗制金融犯罪最有效的方法。鉴于我国以往在金融立法与司法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我们认为,为了更好地防范金融犯罪的发生,当务之急应当健全金融立法,使金融业务活动在各个不同层次均能做到有法可依。在这里,主要应着手搞好以下四个方面的立法工作:

(1)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金融立法的步伐,凡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尚未纳入法制轨道的金融活动,均应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予以规范。诸如金融法、金融监督法、证券法、期货交易法、信托法、结算法等尚付厥如,应赶紧制定出台。

(2)完善和健全金融管理体制的立法,强化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在这一方面,主要应根据银行法的规定和金融改革方向,制定一些与银行法相配套的管理法规,从而加强中央银行对各专业银行的非银行金融部门的依法管理。

(3)完善各项金融业务管理的立法。这一方面主要是指应把储蓄业务管理、借贷业务管理、结算业务管理、现金管理纳入立法的视野,使其管理法律化。

(4)完善和补充金融岗位责任和法律责任制度的立法。通过这一方面的立法,强化金融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从而做到奖惩有据,赏罚分明。

在做好金融立法工作的同时,为了消除金融犯罪分子侥幸、冒险的心理,还应当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司法机关在办理金融犯罪案件时,应主动出击,发现疑点要及时查清,发现一起就应查处一起,不留后患。对于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从重从快判处,对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刑事案件,也不能等闲视之,不问不判。另外,对某些金融机构有案不报、有案不查、以罚代刑、自行消化的行为也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惟有如此,方能将金融犯罪控制在最低限度,从而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廓清道路。

拓展延伸

金融犯罪案例分析:

金融犯罪是近年来世界范围内不断增加的一种犯罪行为。这类犯罪通常涉及金融市场的非法活动,如洗钱、金融欺诈、贪污腐败等。这些犯罪行为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产生了严重威胁,对金融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金融犯罪案例分析是研究金融犯罪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对具体案例的研究和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金融犯罪的类型、特点以及发展趋势。以下是一起金融犯罪案例分析:

案例名称:某银行洗钱案

案例描述:

某银行是一家在全球范围内运营的金融机构,该行在2015年通过收购一家海外分行,成功进入了一个新的市场。然而,该行在洗钱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

首先,该行在收购前对目标行进行了尽职调查,但并未发现洗钱行为的存在。在收购后,该行将其客户账户的存款和贷款大量转移到海外,从而利用海外市场的资金进行洗钱活动。

其次,该行内部存在严重洗钱风险。在洗钱过程中,该行员工并未受到监管,也没有设置相应的洗钱风险控制制度。

最后,该行洗钱活动被察觉。在2018年,该行的洗钱行为被监管部门发现,并被迫接受巨额罚款。

法律分析:

根据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金融犯罪案例分析对于了解金融犯罪类型、特点以及发展趋势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分析这些案例,可以更好地了解金融犯罪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同时,这些案例分析也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重要的警示,提醒其警惕洗钱等非法活动,并加强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

结语

金融犯罪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从过去五年审判金融犯罪实践看,金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案件数量下降但绝对数量大、犯罪总额很大以及扰乱金融秩序并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方面。为了防范金融犯罪,应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管理、加强思想教育和完善金融立法。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消除金融犯罪分子的侥幸和冒险心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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