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结婚后公婆买的新房,如果该新房的产权登记只在当事人老公的名下,视为当事人的公婆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事人无法获得该新房的产权;如果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