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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公摊面积过大怎么处理

2024-07-02 来源:易榕旅网

房屋公摊面积变大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多余价款,超过绝对值3%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一、面积有误差能不能退定金

交易商品房时,面积误差超过绝对值百分之三的定金能退。超出3%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及定金;未超出3%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还是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

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有效吗

若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属于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主张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另外,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商品房面积与交房合同约定不一致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2、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也有权继续履行合同。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3、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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