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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中向他人提供担保贷款,担保期间离婚该怎么办?

2024-07-03 来源:易榕旅网

担保人离婚期间的债务责任及担保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担保人离婚后,个人债务由担保人负责,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担保人的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连带保证责任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担保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此外,如果债权人未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担保物价值减少或毁损,担保人可减轻或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分析

一、担保人担保期间离婚债务怎么办

1、担保人在担保期间离婚的,如果是担保债务是个人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债务。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三)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结语

离婚期间的担保责任根据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而异。个人债务由担保人独自承担,而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承担清偿责任。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到期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未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担保物价值减少或毁损,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一般规定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保理合同第七百六十一条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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