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网上立案准备的资料:1、公安机关撰写并发布犯罪逃犯信息到网络上,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2、通过网络开通立案服务法院网站,并提交相应的起诉立案材料;3、资料中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信息,民事起诉书、证据材料等;法院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到现场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