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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

2024-07-03 来源:易榕旅网

租赁合同期限及解除条件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能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若没有明确约定,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条件包括:一方严重违约、未按时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以及不定期租赁的随时解除权。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租赁合同期限怎么确定

租赁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合同中载明,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条【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5、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和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应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确定,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视为不定期租赁。根据第七百三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另外,根据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未按时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四十二条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不影响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相应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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