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子证补办需要的手续如下:
1、要求单位或者是社区出具一份补办独子证证明,证明符合独生子女证资格;
2、需要父母及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还需要孩子的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需要的资料:
1、需带补证证明一份(证明格式另行打印),有单位的单位开,无单位的社区居委会开;
2、需带父母及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需带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综上所述,因证件遗失、损毁的原因需补发新证的,需要由村、镇两级出具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可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原发证(审批)单位审核后,给予补发。其他证件补办也按此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