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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继承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2024-07-03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主观:

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三)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四)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五)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六)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主要应查明以下问题:,(一)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等。,(二)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三)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费缴纳发票即可领取公证书。,遗产公证不需要老人所有子女到场。《遗属公证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公证人员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根据这一规定,可以看出遗属公证要求立遗嘱人以外的人回避。公证员询问立遗嘱人时要求家属等有利害关系的人回避,办理遗嘱的房间一般也是隔音性能很好,甚至具有录音录像设备的。子女如果到场也必然不能进入立遗嘱的办公室,因为遗嘱在立遗嘱人在世时是保密的,任何利害关系人在立遗嘱人旁边都会影响到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是否自愿。,独生子女办理继承权公证,程序稍微有点复杂,须证明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提供其他第一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明等。,继承公证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子女的独生子女证、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财产凭证、有遗嘱的提供遗嘱原件等。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处经审核材料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如果父母立下遗嘱,并有遗嘱公证的,还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吗?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即使有公证过的遗嘱,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继承公证。不过,有了遗嘱公证,办理继承公证相对简单多了。,遗嘱公证有其好处。按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某一方所有。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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