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方认真协商后,乙方(被雇佣者)自愿与济宁市福祉苑小区(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利益促进安全生产,特定如下协议:
一、工作工种:
二、劳动报酬:暂定日工资 元。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及平时劳动态度表现可上下浮动,其加班费按日工资标准时间折算。工资按一年三清方式结算。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提供住宿及安全设施,,施工机具(除专业工具外)和材料。
2.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全部质量和当班分配的工程量,如果乙方违章作业(如脚手架未经验收或允许私自使用,违章操作机械设备,不使用“三宝”等)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四、劳动纪律:
1.乙方进入工地后,必须严格遵守当地安监站的规定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队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服从甲方领导的安排,严格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自觉节约材料,做到工完料净,保持现场文明。每工工作段完成后,要申请甲方检查验收,达到标准者,按工程量计酬;不合格者不计报酬并扣材料费,若发现浪费材料严重者,按买价扣款。打架斗殴者,双方各罚款100~200元,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2.如果乙方严重违反以上纪律者,甲方提出合同终止。乙方若不经甲方同意私自中途退出,等于乙方毁约,甲方拒付人工费。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待年底结清工资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